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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赔】车在收费停车场或修理厂被损坏或者被盗,保险公司应该赔偿吗?

[日期:2009-12-02] 来源:  作者: [字体: ]

石家庄交通律师专业代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交通肇事刑事辩护、责任认定、保险理赔等事宜,咨询热线:13630833236

 

车在收费停车场或营业性修理厂中被损坏或者被盗,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本来以为上了保险,又给爱车买了车位,这样有了双保险,就不会有任何问题了。但保险公司给出了理由也让他觉得难以理解,难道车险理赔也是有条件的么?

一位财险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凡是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或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或者是出现损伤,保险公司一概不负责赔偿。因为上述场所对车辆有保管的责任,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毁、丢失的,保管人应承担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因此,无论是车被划了,还是丢了,保险公司一概不管。

因此,车主正确的方式是找停车场去索赔。车主停车时一定要收好停车费收据,作为理赔的证据。虽然很多收费停车场的相关规定中写着“丢失不管”,但根据我国合同法中关于格式合同的规定,这属于单方面推卸自己应负的责任,如无法协商解决,只好诉诸于法律,目前已经有人打赢了这样的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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