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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要求醉驾都要刑事立案

[日期:2011-05-18] 来源:  作者: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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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起,备受公众关注的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刑法修正案(八)增加了危险驾驶罪,将醉酒驾驶机动车和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并规定了相应的刑事处罚。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醉酒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规定了更严厉的行政处罚。

  这两个新规,对醉驾行为起到了相当的震慑作用,据公安部交管局的统计,51日至515日,全国共查处醉酒驾驶2038起,较去年同期下降35%,日均查处136起,较去年全年日均查处数下降43%。全国因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7.8%11.1%

  不仅醉驾数量大减,各地酒后驾车的数量也大大减少。从各个地区来看,51日至15日,北京共查处酒后驾驶505起,较去年同期下降了82.2%;浙江共查处酒后驾驶1100起,较去年同期下降了77.2%;山西共查处酒后驾驶205起,较去年同期下降了26.8%;上海共查处酒后驾驶665起,较去年同期下降了55.8%

  一些醉驾司机驾车闯卡

  公安部方面透露,在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公安部门对经核实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刑事立案。根据公安部的统计,目前全国各地已有646件案件侦查终结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占案件总数32%

  公安部方面称,由于“醉驾入刑”提高了违法者的违法成本,也加重了违法者逃避处罚的心理,一些“醉”司机为逃避检查驾车冲闯执勤卡点,伤害正在执行任务的民警。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阻碍民警执法的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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